(经济观察报)重点法律法规已落实。 中国私募股权行业迎来“里程碑式”变革
中新网北京7月9日电 (记者 陈康良)《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9日正式公布,将于9月起施行2023年1月1日,这是我国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行业首部行政法规。
分析人士指出,《条例》的发布,不仅是我国私募基金基础监管制度完善的标志,更是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迈入新阶段的标志。该行业的里程碑。
中国人民大学中国资本市场研究所联席所长赵锡军在接受中新社记者采访时表示,事实上,业界一直在呼吁《规定》出台,但条件还比较不成熟。 近年来,随着我国私募股权投资行业的不断发展和相关法律建设的不断完善,《条例》的颁布可谓“成功”。 《条例》的出台,不仅有利于完善我国私募股权基金监管的基础法律制度,也有利于推动行业进一步实现高质量发展,具有里程碑意义。
财通证券分析师夏长胜也指出,《条例》将填补私募基金行政法规立法层面的空白,促进行业规范健康发展。 在以往私募基金业务领域的立法体系中,最高级别是《证券投资基金法》,处于“法”的地位。 作出了原则性规定。 私募股权基金比较全面的法律法规有《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等,但这些都只是“部门规章”,较低的法律级别。 《条例》从法律效力上来说属于“行政法规”,其效力仅次于“法律”。 有利于完善私募基金监管法律体系,规范和促进私募股权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南开大学金融发展研究院院长田立辉对中新社记者表示,中国政府选择在此时发布《规定》,主要是因为:中国私募股权投资行业近年来发展迅速,已成为重要的财政力量; 我国迫切需要规范私募股权基金,促进我国资本市场的繁荣发展; 在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过程中,我国迫切需要发展私募股权基金,促进更多“独角兽”和专业化新企业的孵化和成长。
近年来,中国私募股权投资行业稳步发展。 截至2023年5月,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注册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将达到2.2万家,管理基金数量将达到15.3万只,管理基金规模约为21万亿元。
对于《条例》值得关注的亮点,田立辉认为,一是设立创业投资基金专章,明确创业投资基金内涵,实行差异化监管和自律管理,鼓励“投资创业”。在早期投资和小技术投资方面”; 一是实行登记管理,对私募基金管理人及其重大变更实行登记管理; 三是明确政策支持,对母基金、创投基金、政府基金等有合理业务发展需求的私募基金,在《条例》已实施规则的基础上,免除一层嵌套限制; 四是强化监督管理和法律责任,明确市场主体责任,明确私募基金管理人、托管人的义务和要求。
谈及《条例》对我国私募基金行业的影响,田立辉认为,《条例》可以完善私募基金监管制度,解决私募基金监管的制度短板,将私募基金业务活动纳入监管范围。法治化、标准化。 追踪; 可以提高监管质量,划定监管底线,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促进私募基金规范发展,促进私募基金更好服务实体经济,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财富管理需求。居民。 (超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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