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东莞市二区检察院办理了一起“微商诈骗微商”案件。 做“微商”的张女士陷入了同为“微商”的骗子设计的陷阱,被骗一万余元。 67人被骗,金额约120万元。
张女士在东莞市的一家工厂工作。 为了赚更多的钱,她在工作之余创办了“微信生意”。 尽管张女士很努力地推销产品,但生意却并不理想。 有一天,一位陌生网友加了她的微信。 这位自称是藜麦减肥茶产品代理商的“微商”余女士在与她简短寒暄后提出在朋友圈宣传对方的产品微商客源是真的假的,以扩大销售。 张女士觉得这个主意不错,就在朋友圈发布了一则减肥茶的广告。
广告发出当天,有人加了张女士的微信好友,咨询有关减肥茶的信息,并支付320元购买了2盒该产品。 张女士将订单信息和款项转发给余女士,以便于女士发货给客户。 随后几天,陆续有人加张女士为好友购买该产品。 突然,一位顾客甚至想要订购60盒。 这时,于女士建议张女士加盟,担任这款藜麦减肥茶的代理商。 张女士看到这款减肥茶很受欢迎,就花5000元购买了50盒该产品,并成为了金牌代理商。 接下来,产品很快就卖完了。 于是,张女士兴奋地又支付了12000元,升级为白金代理商。 但此后,就没有买家愿意购买该产品了。 张女士去找于女士讨说法,却发现自己被屏蔽了。
“微商产品互促”原本是一种开拓销售的营销方式,却被不法分子当作一种新型的诈骗手段。 在检察机关办理的这起案件中微商客源是真的假的,实施诈骗的12个“微商”团伙分工非常明确。 “诈骗脚本”。 诈骗团伙以“产品互惠”为由,添加大量“微信商家”,然后冒充客户受托人添加受害人微信好友咨询、购买产品,制造产品热销假象,然后说服受害人成为其产品代理商。 受害人支付高额代理费后,犯罪分子立即删除受害人的好友,并携款离开。
经查,该诈骗团伙共骗取67名受害人约120万元。 东莞市二区检察院依法对诈骗团伙提起公诉,并得到法院判决支持。 该团伙成员最终分别被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两年。 并处一个月以上八年以下罚款。
检察官提醒:有异常情况,一定有妖。 突如其来的超高回报背后,往往隐藏着“暗藏杀机”。 因此,“微商”在选择“互促”合作伙伴时,应尽量选择相对熟悉的朋友进行合作。 当陌生人提出“互促”时要保持警惕,切忌被一时的“高额”利益冲昏了头脑,投入大量代理费,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记者】杨志明
【通讯员】刘亚
【作者】杨志明
【来源】法治广东旅游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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