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卫医发行[2017]5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委、中医药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
为促进中医诊所建设发展,组织实施中医诊所注册工作,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组织制定了《中医诊所注册基本标准》。 《中医诊所》和《中医(综合)诊所基本规范》。 现在已经发给你了。 请遵照执行,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中医诊所基本规范》适用于注册中医诊所,是开办注册中医诊所必须具备的条件之一; 《中医(综合)诊所基本标准》适用于提供中、西医结合服务且不符合《中医诊所》暂行办法规定服务范围的中医(综合)诊所不予备案管理或存在不可控的医疗安全风险,是中医(综合)诊所执业时必须达到的最低标准。 就是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中医药行政部门颁发的《医疗证明》。 《机构执业许可证》及核查依据。
2、原卫生部印发的《中医诊所基本标准》和原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联合印发的《中医诊所基本标准(试行)》同时废止。
三、原卫生部颁布的《民族医疗诊所基本规范》同时废止。 民族医药诊所的管理按照《中医诊所基本规范》和《中医(综合)诊所基本规范》执行。
卫生计生委
中医局
2017 年 12 月 1 日
中医诊所基本标准
中医诊所是指在中医理论指导下,采用中医及针灸、拔罐、推拿等非药物疗法提供诊疗服务,以及中药配药、煎汤等服务的诊所。 、及其他中医服务。 中药治疗率100%。
1、人员
(一)拥有至少1名执业医师,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中医类《医师资格证书》,注册后已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执业满三年,身体健康;
2、具有《中医(专科)医师资格证书》,依法注册执业,身体健康。
(二)开展中药制剂配制活动中医护发,必须有至少1名合格的中药技术人员。
2. 房子
(1)房屋相对独立;
(二)诊疗区域布局合理,符合卫生布局和程序;
(三)至少设置等候区和治疗区;
(四)区域满足功能需要,根据开展的诊疗范围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开展中药制剂、中成药配发服务,服务区域应当相对独立;
2、开展中药非药物治疗,应设立独立的治疗室。
3、设备
(1)基本设备:检查台、检查椅、脉枕、紫外线消毒设备、废物桶等;
(二)有与诊疗范围相适应的其他设备(包括中医诊疗设备)。
4、有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各种规章制度、人员岗位责任制度、医疗技术操作规程,并有书本提供。 建立感染控制制度和程序,中医药技术的运行符合中医药医疗技术相关感染防治的相关规定。
中医(综合)诊所基本标准 中医(综合)诊所是指以中医门诊诊疗为主的诊所。 中医药治疗率不低于85%。
1、人员
(一)拥有至少1名执业医师,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中医类《医师资格证书》,注册后已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执业满五年,身体健康;
2、具有《中医(专科)医师资格证书》,依法注册执业,身体健康。
(二)开展中药制剂配制活动,必须有至少1名合格的中药技术人员。
(三)设置医技科室的,每个室必须至少配备1名具有相应专业知识的卫生技术人员。
2. 房子
(一)诊所建筑面积不少于40平方米,卫生技术人员人均面积不少于10平方米;
(2)至少应设有诊室和治疗室。 若进行侵入性治疗中医护发,应设置观察室和治疗室;
(3)各功能区相对独立,符合卫生布局和流程。 每个房间(含中药储存和配药区)不少于10平方米。
3、设备
(一)基本设备:检查床、检查台、检查椅、脉搏枕、听诊器、血压计、体温计、压舌板、高压灭菌设备、废物桶、紫外线消毒设备;
(二)有与诊疗范围相适应的其他设备(包括中医诊疗设备)和必要的急救设备。
4、有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各种规章制度、人员岗位责任制度、医疗技术操作规程,并有书本提供。 建立感染控制制度和程序,中医药技术的运行符合中医药医疗技术相关感染防治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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