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个月前他加入微商大军,成为一个面膜品牌的代理商,结果一分钱没赚到,还亏了7200元。而自始至终,他一直不太明白的是:自己所经历的,究竟是叫微商,还是根本就是传销?》这篇文章里,小刘援引《反传销法》的相关规定,对比“叫我女王”面膜的代理层级制度和营销模式,提出了“叫我女王是不是传销”的疑问。他更不明白:自己曾经所经历的是,究竟是微商,还是根本就是传销?对这些微商来说,卖货不是目的,圈人交钱才是。
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七条规定:“法律对数据、网络虚拟财产的保护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它弥补了我国法律在虚拟财产保护问题上的空白,明确了数据、网络虚拟财产的财产属性,迈出了依法全面保护虚拟财产的第一步。比如,一些互联网平台长期利用“霸王条款”掣肘用户保护虚拟财产,司法实践尚存认定和质证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