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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4-01 20:14:44中新网昆明4月1日电 (杜潇潇)记者1日从云南省“减税费优服务助复产促发展”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疫情发生以来云南税务出台“云南税务‘战疫’十条”,从十个方面提出具体可操作的税务事项26条。汇编了2批《疫情防控政策措施汇编及指引》,涉及12个税费种减免共计78条针对性措施。
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党委书记、局长唐新民介绍,疫情发生以来,中国先后出台了4批21项支持不同群体、不同行业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的税费优惠政策,云南省优惠政策落实给力,不断释放减税降费红利。
其中,从3月1日起,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由3%降至1%。目前,云南省已有12万户小规模纳税人使用1%征收率开具增值税发票147.2万份,开票金额109.22亿元。
目前,云南省已退还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增值税增量留抵税2.2亿元。对提供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运输、公共交通运输服务、生活服务及居民必需生活物资快递收派服务收入免征增值税,免税销售额33.4亿元。对公益性捐赠用于应对疫情的,免征增值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云南省累计有194户次享受免征政策,免税销售额5137万元。
值得一提的是,2月份,云南省省税务部门与人社、医保、财政部门共同执行减免社保费20亿元。对受疫情影响缴纳社会保险费有困难的企业,经过备案后,可延期缴纳养老、工伤和失业保险费至疫情结束。目前,已为企业办理延期缴纳社会保险费超过11.2亿元,缓解了企业的资金压力。
此外,对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及时给予核准延期缴纳税款。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税费种也出台了税费优惠政策。
唐新民表示,这一波税费优惠政策“精度高”,瞄准助力复工复产;“受众广”,企业和个人都有受益,特别是小微企业、小规模纳税人普遍受益;“速度快”,体现在政策出台快、执行快、见效快,有力促进了各行各业复工复产。(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