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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7-31 08:37:22原标题:黑龙江通报6起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
黑龙江省深化机关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开展以来,各地各部门积极畅通信访举报渠道、持续加大明察暗访力度,查处了一批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日前,省纪委监委通报6起案件。
1。汤原县振兴乡原民政助理王喜廷亲属冒领移民补贴问题。2009年至2018年,王喜廷在负责统计上报享受国家移民补贴人员信息工作期间,在明知其妻子李某不符合申报条件的情况下,仍默许李某冒用与其重名的他人信息违规申报并领取移民补贴6000元。2018年5月,王喜廷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2。海伦市运管站四中队中队长于海全对非法营运车辆乱罚款问题。2018年4月,于海全在不具备《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证》的情况下,对某非法营运车辆予以扣押,并作出罚款5000元的处罚决定。同时,未开具违法行为通知书、违规直接收缴罚款5000元。2018年6月,于海全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牡丹江市爱民区信访办科员郭立伟对待群众蛮横粗暴问题。2018年4月30日,郭立伟在市长热线受理市民反映“某小区业主私自改变房屋用途并安装停车地锁”问题时,因反复询问不耐烦,其本人态度蛮横、简单粗暴、推诿扯皮,致使双方在电话中发生严重争吵。2018年5月,郭立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黑河市公安交警支队风景区大队辅警范禹辰、王珊、毕芳璐违规办理机动车违章销分问题。2018年1月,范禹辰受中介人员单某请托,找到王珊为某违章车辆办理不扣分业务,并于事后接受单某宴请。经调查发现,大队长肖天明、民警穆彪对警用数字证书疏于管理,致使范禹辰、王珊、毕芳璐多次私自办理车辆违规业务。2018年4月,范禹辰、王珊、毕芳璐三人被解除劳动合同、予以辞退;2018年5月,肖天明、穆彪分别受到通报批评。
5。拜泉县残联康复扶贫部部长翟志双违规办理伤残证问题。2016年3月,翟志双在负责评残初审工作期间,收受无业人员郭某2000元好处费,帮助11名不符合评残等级标准的村民通过初审,致使上述人员被鉴定为肢体一级或二级残疾,并取得《残疾人证》。2017年8月,以上违规办理的《残疾人证》均已被注销。2018年4月,翟志双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6。大兴安岭地区加格达奇区林业局公安分局交警大队干警陈凯执法不规范问题。2017年12月,陈凯在处理交通事故中,未佩戴执法记录仪、也未留存酒精呼吸检测的视频影像,工作粗枝大叶,将事故发生时间填错,造成不良影响。2018年6月,陈凯受到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