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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9-29 16:04:54被判没收个人财产,名下无财产怎么处理
依法判决没收个人财产,被处罚者没有个人财产,也就是说在执行处罚而没有结果。对无法进行追究的处罚,在判决上就形成了一纸空文,自然就不存在执行的问题了。可能会暂时中止执行,在强制执行中,如被执行人没有财产的可供执行的,被执行人不会因此而被拘留。如果被执行人确实没有财产可供执行。而且积极配合法院执行工作的,只能是中止执行,等被执行人有了履行能力后再恢复执行。
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无论是属于在经济领域的犯罪,还是属于刑事领域的犯罪,就跟剥夺政治权利是一样的,属于附带的刑罚,这是司法定罪的一个解释。剥夺政治权利,是在理论上剥夺了发言权,被选举权和选举权。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这是在物质上的处罚。
执行没收财产注意什么
没收财产刑适用时,可以是没收财产的一部分,也可为全部,至于具体的条件、标准、强度,则无规定,致使在具体适用此刑罚方法时,难以把握,这也是造成此刑罚被束之高阁的原因之一。
应注意解决以下几个问题:
1、对犯罪分子个人财产大部或全部没收时,应注意对犯罪分子个人留出必要的生活费用,以保障其以后的基本生活。
2、对于需靠犯罪分子扶养、抚养、抚育的家属,没收财产时,应给其留出必要的生活必须品,这也是刑法不诛连无辜原则的具体体现。
3、不能任意扩大没收财产刑的适用范围,要把犯罪分子的个人所有财产与家属所有或应有的财产以及犯罪分子与他人共有的财产中属于他人的部分区别开来,以便使没收财产刑之适用真正落到实处,避免产生负面影响。
从以上分析,我们可以看出在我国法律虽然是尽最大可能的保护每一笔债务债权都不会被轻易的抵赖掉,但是对于执行财产而没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情况,即使是法律也是无可奈何的,当然如果存在执行前非法转移财产的情况可以联系律师,上海讨债公司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